一、认定对象及范围:本校正式在编在岗任教人员,申请人应系统担任一门以上本科或研究生课程教学(列入教务处、研究生院、成教学院教学计划),本次认定教学任务的截止时间为当学期末。
二、认定申请流程:符合认定基本条件的教师。
(一)网上申报
在规定时间内,申请人在此期间登录中国教师资格网(www.jszg.edu.cn)进行注册和报名。
(二)现场确认
现场确认环节,申请人现场确认及资格审核需要递交的材料:
1.通过“中国教师资格网”网报系统打印的本人《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一份;
2.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二代身份证,须正、反面复印在一张A4纸上);
3.学历证书复印件。专科学历硕士及以上学位的申请人还须另外提供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在香港、澳门、台湾地区高等学校取得学历的,需递交《港澳台地区学历学位认证书》复印件;在国外取得学历的,需递交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复印件(以上材料经网报系统核验通过的可不递交);
4.《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复印件(符合免测条件的和经网报系统核验通过的可不递交);
5.《浙江省教师资格申请人体格检查表》;
6.《高校教师岗位培训合格证书》复印件(符合免测条件的可不递交);持有《高等学校新入职教师国培示范项目培训合格证书》的申请人可持该项证书替代《高校教师岗位培训合格证书》;
7.师范教育类专业证明或合格学历档案成绩册复印件(非师范类或者师范类学历证书上已反映是师范教育类的可不递交);
8.教授、副教授职称聘书或评定文件复印件(具有教授、副教授职务提供);
9.教育教学基本素质与能力测试表及汇总表(符合免测条件的可不递交);
10.1寸彩色白底证件照一张(与教师资格报名信息系统上传的照片一致),照片背后写上姓名。
上述材料复印件按顺序整理放进档案袋,打印并填写《浙江省申请高校教师资格人员材料清单》(附件3)粘贴在档案袋封面。
具体的时间地点,可详见学院“通知公告”栏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