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院各学生党支部:
现将《机械工程学院学生入党积极分子“发展指数”考核办法》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机械工程学院
2023年2月23日
机械工程学院学生入党积极分子
“发展指数”考核办法
为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认真落实党中央关于加强高校党建工作的部署要求,加强党员教育管理工作,提高党员队伍建设质量,充分发挥党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全面落实学校党委关于加强党员分类管理试点的工作部署,积极推进党员队伍分类管理试点工作。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中国共产党党员教育管理工作条例》等党内有关法规,结合学院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一部分党员发展工作总则
第一条 发展学生党员必须严格遵守《中国共产党章程》和《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相关规定,坚持政治标准优先,坚持结构合理,规范发展流程。
第二条 发展对象应当政治素养过硬。政治立场坚定,政治态度端正,能带头讲学习、讲政治、讲正气,具备较高的政策理论水平。坚持用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的立场、观点、方法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在原则问题和重大事件上立场坚定,旗帜鲜明。能自觉向党中央看齐,认真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坚持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工作、锤炼品格、陶冶思想情操,在思想上、政治上和行动上与党组织保持高度一致。
第三条 发展对象应当综合表现突出。积极参加学院党团活动,工作态度踏实勤奋、勇于担当、乐于助人、团结同学,具有较强的全局观念和团队协助精神,利用自己的专长为集体、为他人服务。在日常生活,严于律己、诚信有爱,群众基础良好。
第四条 发展对象应当学业成绩优良。学习态度端正,成绩优良,并能在本班的学风建设中发挥带头作用,无不及格课程。具体学业成绩或综合测评参考如下:
年级 | 学业成绩/综合测评要求 |
本科生 | 班级(或专业)智育或综测成绩排名前50% |
研究生 | 班级(或专业)智育或综测成绩排名前50%研究生一年级均绩不低于3.0 或发表(含录用)学术论文 或授权实用新型专利/软件著作权 或受理明专利 或取得其他学院认定的学术成果 |
注:取得学术成果根据《浙江工业大学机械工程学院研究生申请学位创新成果要求规定(试行)——浙工大机械学院〔2022〕7号》文件中规定的标准认定。
第五条 发展对象应有积极上进的学习态度,在学风建设中表现良好,支部须对其学习态度、学习动机等做出鉴定。
第六条发展对象不得有违法违纪行为。发展对象应恪守道德规范、遵纪守法,没有违法行为和受过院校处分。
第七条 发展对象应当满足其他基本条件。入党积极分子培养考察满一年,且考察期内表现良好,定期汇报思想,积极向党组织靠拢,参加学院分党校培训班并获得结业证书。积极参加社会工作和志愿者活动,积极参与党团教育和学术科研活动等。
第二部分入党积极分子考察办法细则
一、党性锤炼
为加强对积极分子与发展对象的党性锤炼和考察,对积极分子在参加党建活动情况和入党积极性上根据以下方面进行衡量。
(1)参加院级以上党性教育活动:
学习贯彻中央部署精神等党性主题教育活动、理论正当午、时政沙龙、院长书记面对面,及其他由校院党委、学工办、党员之家举办或认定的活动。每次2分。
(2)在学院党建育人工作中发挥先进作用:
担任ME先锋加油站主讲人、微党课主讲人、机械青年说主讲人、工创访谈主讲人,及其他由校院党委、学工办、党员之家举办或认定的学风建设、困难帮扶、宣讲或分享活动。每次4分。
(3)参加党支部活动(15分):
最近一年内参加所在党支部主题党日、支部特色活动等,以支部签到表为准。每次1.5分,总分不超过15分。
(4)理论知识测试(10分):
最近一年内参加机械工程学院分党校组织的发展前理论测试,取成绩最高分×0.1作为该项计分。
(5)志愿服务考核(20分):
参加学校志愿者协会组织或认定的志愿者活动,最近一年内志愿者工时每1工时加0.5分。参加献血计1分。总分不超过20分。
(6)学习强国积分(10分):
学习强国年度积分达到3000分得6分,每超过1000分加1分。年度积分未达到3000分不得分,总分不超过10分。
(7)参与学生工作(6分):
最近一年内积极参加校院学生工作,勇于承担责任,无私奉献。学生工作任职分数根据《机械工程学院本科生/研究生综合素质评价办法》中相应任职分类进行计算。
任职分类 | 一类 | 二类 | 三类 | 四类 | 五类 | 六类 |
分值 | 6 | 5 | 4 | 3 | 2 | 1 |
学生工作任职分数可以累加,总分不超过6分。
(8)获得荣誉称号(6分):
获得通报表扬、优秀团员、优秀团干、优秀青年志愿者等院级以上荣誉称号,获得相应分数,不包括竞赛获奖。
荣誉分类 | 国家级 | 省部级 | 校级 | 院级 |
分值 | 6 | 5 | 4 | 2 |
获得荣誉称号分数可以累加,总分不超过6分。近一年内受到通报批评扣5分/次。
(9)为学校、社会做出特殊贡献(5分):
积极分子有见义勇为、参加抗疫服务等社会服务性先进事迹,相关证明材料经党支部上报学院认定通过,获得该项满分。
(10)主动向支部汇报思想(4分):
定期接受培养联系人考察,每季度主动上交思想汇报。支部向培养联系人了解情况。基础分4分,少一次倒扣2分。
二、个人素质(30分)
充分考虑机械工程学院《综合测评办法》,将学生在校期间的社会工作加分、志愿者工时、智育成绩、体育测试等方面表现作为发展党员过程中的重要考核指标。发展党员前,积极分子个人在上一学年的综合测评分数作为发展指数的第二部分,占比30%。
本科生以上一学年的综合测评分数为准,体现个人综合素质,专业前30%得30分,前40%得25分,前50%得20分。
研究生以上一学年的综合测评分数为准,体现个人综合素质,专业前30%得30分,前40%得25分,前50%得20分,前60%得15分,前70%得10分,前80%得5分,其余不得分。研究生一年级得15分。
第三部分考核指标运用
一、结果运用
入党积极分子“发展指数”评分表参考附件一,达到总则标准,且“发展指数”评分总分超过50分,方可参加党支部党员发展工作。
“发展指数”是党员发展的必要条件,但不作为党支部考察入党积极分子综合表现的唯一依据。
二、党支部确定发展对象
党支部应该切实履行职责,充分发挥培养联系人作用,考察入党积极分子日常表现及核查“发展指数”是否达标。对于满足发展条件的入党积极分子,党支部组织开展发展党员答辩。经支部大会或支委会讨论确定其能否成为发展对象。
三、适用范围
本办法适用于机械工程学院学生支部入党积极分子和发展对象培养考察工作。已取得硕士学位的博士研究生、联合培养不在本单位的硕士研究生不参考此办法。本办法自2023年1月起开始试行。
中共浙江工业大学机械工程学院委员会
2023年1月
附:
机械工程学院入党积极分子“发展指数”评定表
考评 指标 | 考 核 标 准 | 分值 | 支部 评分 |
党性锤炼 | 1. 参加党建交流学习活动:每次2分。 参加主题教育、理论正当午、时政沙龙、院长书记面对面,及其他由校院党委、学工办、党员之家举办或认定的活动。 | 不设 上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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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在学院党建育人工作中发挥先进作用:每次4分。 担任ME先锋加油站、微党课、机械青年说、工创访谈主讲人,及其他由校院党委、学工办、党员之家举办或认定的宣讲或分享活动。 | 不设 上限 |
| |
3. 参加党支部活动:每次1.5分,总分不超过15分。 最近一年内参加所在党支部主题党日、支部特色活动等。 | 1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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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理论知识测试: 最近一年内参加机械工程学院分党校组织的发展前理论测试,取成绩最高分×0.1作为该项计分。 | 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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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志愿服务考核:总分不超过20分。 最近一年内志愿者工时每1工时加0.5分。献血加1分。 | 2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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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学习强国积分: 学习强国年度积分达到3000分得基础分6分,每超过1000分加1分。未达到3000分不得分。 | 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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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学生工作任职:总分不超过5分。 最近一年内参加校院学生工作,勇于承担责任,无私奉献。 | 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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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获得奖励或荣誉称号:总分不超过6分。 获得院级及以上奖励或荣誉称号,不包括竞赛获奖。 | 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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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为学校、社会做出特殊贡献:5分 党支部将相关材料上报学院认定通过,获得该项满分。 | 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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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主动向支部汇报思想:4分 基础分4分,少一次倒扣2分,扣分累计不超过4分。 | 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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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素质 综合测评
| 本科生:前30%得30分,前40%得25分,前50%得20分。 研究生:前30%得30分,前40%得25分,前50%得20分,前60%得15分,前70%得10分,前80%得5分,其余不得分。研究生一年级得15分。 | 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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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分 | =党性锤炼+个人素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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