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3年度教工党支部书记抓党建述职暨先进基层党组织、优秀党员、党务工作者评选的通知

发布者:郑洁发布时间:2023-12-18浏览次数:687

学院各教工党支部:

为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的建设的重要思想,贯彻落实全国全省组织工作会议精神,持续深化学院“全国党建工作标杆院系”创建成果,推动学院“一融双高”工作提质,充分发挥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共产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学院党委决定开展党支部书记2023年度党建工作述职暨先进基层党组织、优秀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评选工作。现就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与条件

根据《《机械工程学院党支部堡垒指数考核实施办法》《浙江工业大学机械工程学院党员队伍分类管理实施细则(试行)》文件(简称“两项通知”),评选2023年度先进基层党组织、优秀教职工共产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其中,优秀教职工共产党员应为中共正式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应在近一年担任党支部书记、支委、专兼职组织员、师生支部共建联系人等党务工作。各支部应结合年度党员民主评议进行推荐

二、工作安排

(一)党支部书记抓党建述职评议

1.党支部书记抓党建述职。述职内容为党建引领考核,重点述职考评围绕“七个有力”抓重点举措、进展成效和标志性成果等方面情况及年度专项工作,其中,本科党支部年度专项工作为所辖团支部入党申请书递交情况、党建带团建学风建设、支部党员领航员作用发挥等举措亮点;教工党支部年度专项工作为高知党员发展举措、支部党建共建成果、党建+攻坚项目进展等。

组织学院党委班子成员、校内外相关专家进行专业评分,党支部书记进行相互评分。评分结果纳入党支部党建工作考核。答辩时间不超过8分钟。党建引领考核总分为100分,占年度党组织总考核分50%。

述职报告、述职答辩PPT请在2024年1月4日下午5:00前电子稿发送至zhengjie@zjut.edu.cn,压缩文件命名“支部名称+2023支部书记述职”。述职时间、地点另通知。

(二)党支部组织生活会和党员民主评议

1.党支部组织生活会、党员民主评议。按照《浙江工业大学机械工程学院党员队伍分类管理实施细则(试行)》中教师党员、教辅行政党员分类管理的要求,党支部召开组织生活会,党员逐一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对照相应“先锋指数”考核指标体系,进行党员自评、互评和党支部评分的打分,党员民主评议等次为优秀、合格、不合格,按照分值高低确定优秀等次,优秀比例不超过25%,党支部统一填报《党员“先锋指数”考核汇总表》(附件1)。

本次评议要充分参考结合今年上半年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专题组织生活会评议党员结果,做好全年党员评议考核。

3.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评选。各党支部从民主评议优秀的党员中,推选学院优秀共产党员和优秀党务工作者,各党支部可推荐优秀共产党员1-2名、优秀党务工作者1名(党支部书记、组织员考核单列,不占支部指标)。候选人需填写(附件2、附件3),党支部填写推优汇总表(附件4)。

附件1-4请在2023年12月25日下午4:00前,电子稿发送至zhengjie@zjut.edu.cn,压缩文件命名“支部+2023党员评议评优”,纸质稿交至机械楼A501;

(三)学院党委审定

学院党委对照考核指标对党支部书记进行考核;综合支部工作开展和党员作用发挥,评选学院先进基层党组织、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

三、工作要求

党支部书记抓党建工作述职制度,是贯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进一步提高基层党支部党建质量、夯实学院党建工作基础的重要举措。总结交流评优是基层党组织对标争先的重要内容之一,各党支部要认真组织,使评选、推荐过程成为基层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对标争先、比学赶超的过程,更好地推动学院党的建设和各项工作的发展。

其他未尽事宜请联系郑老师,机械楼A501,0571-85290334。对于民主评议过程、结果、推优有异议的请联系学院纪委。



机械工程学院党委

2023年12月18日

党线-附件1 机械工程学院党员“先锋指数”考核汇总表.doc.doc

党线-附件2 机械工程学院优秀教职工共产党员推荐表.doc.doc

党线-附件3 机械工程学院优秀党务工作者推荐表.doc

党线-附件4 机械工程学院各党支部推优汇总表.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