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械工程学院2024级研究生转专业工作方案

发布者:研究生秘书发布时间:2025-01-02浏览次数:10

根据《浙江工业大学关于印发研究生学籍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浙工大发〔202228)规定,以及学校《关于启动2024级中国籍研究生转专业工作的通知》,启动机械工程学院2024级研究生转专业工作,具体工作方案如下:

1.学院研究生转专业考核小组成员名单

 长:谭大鹏

副组长:朴钟宇  夏航

 员:鲍官军  刘云峰  华夏  陈勇  王效贵  郑水华  胡艳军  鲁聪达

 书:杜魏媛

 督:夏航

2.机械工程学院接收转专业学位点名称及拟接收转入学生限额

每个学位点可接收转入的学生人数原则上不超过该学位点当年实际录取学生人数的2%(不足1人时按1人计算),各学位点拟接收转入学生名额如下:

机械工程(080200:3

动力工程及工程热物理(080700:1

机械(085500:6

能源动力(085800:2

工业工程与管理(125603:1

3.机械学院拟接收转入学生条件

转专业对象:2024级研究生(联培生除外)

专业背景要求:机械专业或是相关理工科专业背景。

转专业要求:

1)研究生转专业需原导师和专业所属学科或研究所负责人以及拟转入专业的导师(可以是原导师)和专业所属学科或研究所负责人均同意并签署意见。

2)研究生转专业后,需按照新专业培养方案和导师要求修订个人培养计划,已修课程(含经成绩认定)与新培养方案课程一致的保留成绩和学分;不能对应的课程成绩及学分在成绩单中予以记载,但不纳入毕业总学分计算。

3)拟转入导师应具有转入学位点2024年相应专业导师招生资格。

4.考核评价方式

采用面试形式进行考核,由各转入专业考核小组按照专业和素质要求考量申请者在本专业领域发展的潜力。

5.时间进度安排

请研究生本人于202514日上午800 - 2025114日下午1700期间(周末开放申请)通过研究生教育管理系统提出申请,经转出导师、转出学院同意后,系统将提交至转入专业的学位点所在学院。系统操作方法详见附件2

2025116日前进行转专业考核并报学位分委员会讨论,公示后上报研究生院。

6.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联系人:杜老师;电话:0571-85290527;邮箱:duwy@zjut.edu.cn

7.备注说明

1)转专业的研究生其培养最长年限按原录取专业入学时间计算,因特殊情况可先申请答辩后申请学位,但申请学位延长的时间最多不超过一学年(须在最长修读年限内)。

2)转专业的研究生一般按原录取专业入学起推算的规定时间进行中期考核,特殊情况由研究生本人提出延期考核申请、导师和所在学科负责人签字,由学院转专业考核小组讨论决定。

3)研究生在校学习期间对其他专业有兴趣和专长的,或因特殊原因无法在原专业继续学习的,可以申请转专业,但原则上不得跨学位类型、跨学科门类申请

4)研究生在读期间仅此一次机会可申请转专业,所有符合条件、且有意愿的研究生,请结合今后发展路线(如考公专业要求、热门企事业单位招聘条件等)慎重选择,在本通知规定时间内提出申请。申请通过后,不得以任何理由变更。

5)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研究生不得申请转专业:

(一)以特殊招生形式(如推荐免试、硕博连读等方式)录取的研究生;

(二)招生考试初试成绩基本要求为照顾专业的;

(三)申请全日制与非全日制两种学习方式互转的;

(四)国家文件政策规定或者录取前与学校有明确约定的其他不能转专业的情形。

附件1:《浙江工业大学研究生学籍管理实施细则(修订)》(浙工大发〔2022〕28号).doc

附件2:转专业操作手册-学生.doc

机械工程学院

2025.01.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