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2年以来逾期未结题横向科研项目结题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科研办发布时间:2025-04-07浏览次数:10

各研究所(中心):

      为加强和规范学校科技项目的管理,提升学校科技项目执行绩效的有效性和可持续性,经研究决定,开展2022年以来逾期未结题横向科研项目

结题工作。具体通知如下。

一、清理对象

    科研管理系统中合同计划完成日期为2025年3月28日(含)之前且未办理结题手续的横向科研项目。

二、办理结题流程

    结题可参照以下两种情况办理:

1、项目负责人将横向委托单位开具的项目完成证明或结题报告或相关证明材料上传至科研管理系统中办理申请结题手续。如果累计到款金额与合同总金

不符的,须在结题文件里说明具体原因。

2、由于横向委托单位已经解体或发生人事变更等情况,现无法获得有效结题证明的,应由项目负责人本人提出结题申请,在申请中写明无法开具有效

结题证明的原因,经所在学院(中心)分管科研负责人核实情况并签署意见,上传至科研管理系统中办理申请结题手续。

三、注意事项

1、待清理项目清单随后发送到各研究所(中心),请各单位加强管理,督促项目负责人及时做好结题清理工作。除特殊情况外,应结未结项目逾期3个月

未办理结题手续的,将冻结项目经费。

2、基于应结尽结的原则,科研管理系统中自2017年后立项的,合同计划完成日期为2025年3月28日(含)之前且未办理结题手续的横向科研项目都建议

项目负责人尽快结题,如项目未完成的,建议双方签订补充协议进行后续约定。 


联系人:科研院省级项目办 邵秀娟 88320514

              学院科研办公室  方珠芳 852907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