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工大机械学院党〔2023〕10号关于印发《机械工程学院党支部堡垒指数 考核实施办法》的通知

发布者:郑洁发布时间:2023-09-06浏览次数:15

学院各师生党支部:

经学院党委会研究决定,现将《机械工程学院党支部堡垒指数考核实施办法》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中共浙江工业大学机械工程学院委员会

            2023年9月6日


机械工程学院党支部堡垒指数考核实施办法

第一章

 全面贯彻落实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坚持大抓基层

的鲜明导向,增强学院基层党组织生机活力,将党支部建设成为“党建强、发展强”的坚强战斗堡垒,推进学院全国党建工作标杆院系2.0建设,根据《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中国共产党普通高等学校基层组织工作条例》等文件要求,结合学院情况,制定本办法。

本办法考核对象为机械工程学院全体师生党支部。

 考核周期为自然年度,即:当年1月1日至12月31日。

第二章考核内容及方式

党支部工作考核按照“围绕中心抓党建、统领全局谋发展”的工作思路,遵循以下原则:

(一)坚持把党支部政治建设摆在首位,把提升组织力、推进党支部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增强党支部活力、充分发挥党支部在推动学院改革发展、服务师生、凝聚人心和促进和谐中的作用作为考核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

(二)坚持定性和定量相结合,日常管理与集中考核相结合,全面客观把握党支部工作的实际,推进党支部工作建设,提升党支部工作实效。

(三)坚持普遍性与特殊性相结合,突出不同类型党支部功能作用发挥,将学院党员队伍分类管理工作有机嵌入到党支部考核中。

 考核内容主要根据《新时代高校党建“双创”工作重点任务指南(基层党支部)》要求,考核党支部是否做到“七个有力”:教育党员有力、管理党员有力、监督党员有力、组织师生有力、宣传师生有力、凝聚师生有力、服务师生有力。重点考察党支部在落实七个有力方面的标准化举措和示范性创新,对所在单位及学院党建引领“一融双高”的贡献

 根据当年中央、省委、省委教育工委重要部署和学校党委确定的重点工作,考核党支部在完成专项工作中的表现

 考核方法与程序

一)党建基础考核。对照机械工程学院党支部堡垒指数党建基础工作考核表》(附件1)逐项考核,党支部组织生活采用月度检查,党员发展和党员组织关系管理采用专项检查。通过检查党支部建设相关台账、倾听党员和群众意见,强化师生党支部标准化建设,注重对基础工作的过程性考核,以考促改、以考促建。

基础工作考核总分为100分,占总考核分50%。

(二)党建引领考核。每年年底组织党支部书记抓基层党建工作述职评议会,重点述职考评围绕七个有力”抓重点举措、进展成效和标志性成果等方面情况及年度专项工作。组织学院党委班子成员、校内外相关专家进行专业评分,党支部书记进行相互评评分结果纳入党支部党建工作考核。

党建引领考核总分为100分,占总考核分50%

(三)学院党委审议。学院党委基于党建基础考核和党建引领考核,结合日常工作掌握的情况,对各党支部堡垒指数考核评价进行审议。

第三章考核结果运用

 党支部考核等次分为优秀合格不合格则上优秀等次的比例不超过50%。

第八条考核等次为优秀的党支部方可参评当年年度先进基层党组织和党建创新单项奖。对于总体考评结果差的后进党支部,进行党委约谈整改帮扶

 党支部工作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可直接确定为“不合

考核当年,党支部在发展党员工作中存在严重违规行为受到上级通报责令整改;党支部组织生活紊乱,弄虚作假造成不良影响的;党支部在突发事件、重大事件中不能坚持正确政治立场的。

 党支部堡垒指数考结果将作为当年年度优秀党务骨干和优秀党员评选参考依据之一。

第四章附则

第十一条 本办法由学院党委负责解释。

第十二条 本办法自2023101日起施行。自本办法实施起,《浙江工业大学机械工程学院教师党支部“对标争先”考核实施办法(试行)2018〕9号》废止。

 

 附件:机械工程学院党支部堡垒指数党建基础工作考核表.docx

 

                                                       

 中共浙江工业大学机械工程学院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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