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关于启动按“类别”招生工程类专业学位研究生申请专业领域调整的通知

发布者:研究生秘书发布时间:2025-03-11浏览次数:10

各学院:

根据《关于电子信息等8种专业学位类别专业领域指导性目录的说明》(工程教指委〔20211号)文件精神及《浙江工业大学研究生学籍管理实施细则》(浙工大发〔202228号)管理办法,现对我校2025年按“类别”宽口径招生的工程类专业学位研究生专业领域调整工作通知如下:

 

一、调整范围

全校2024电子信息(0854、机械(0855)、材料与化工(0856)、资源与环境(0857)、能源动力(0858)土木水利(0859)、生物与医药(0860)等7个类别工程类专业学位研究生(含全日制与非全日制研究生)。

 

二、工作要求

1.调整遵循自愿原则,所有符合申请条件的研究生均可根据附件1和执行的培养方案、个人培养计划,提出转入同一学院同一类别下对应专业领域;也可保持现状不变,按照原专业学位类别进行培养管理。

2.调整后,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简称“学信网”)、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等所有涉及专业名称的信息中均会更新为转入领域的名称。

 

三、申请流程

1.研究生本人于312日(星期三)-319日(星期三)期间(周末开放申请)通过研究生教育管理系统提出申请(操作手册详见附件2),经导师同意报学院审核;

2.学院审核通过后,于官网公示;

3.学校发文。

 

四、注意事项

此次调整工作,因涉及学信网信息变更,具有高度的严肃性且周期跨度较长。研究生在读期间仅此一次机会可申请类别转领域调整,所有符合条件、且有意愿将专业从大类转为领域的研究生,请结合今后发展路线(如考公专业要求、热门企事业单位招聘条件等)慎重选择,在本通知规定时间内提出申请。申请通过后,不得以任何理由变更。

未提出调整申请者,逾期不再受理,默认为自愿申请按原专业学位类别进行培养、授予学位。

附件:

附件1:可转入领域对照表.docx

附件2:研究生教育管理系统操作手册.docx

附件1:可转入领域对照表.docx

附件2:研究生教育管理系统操作手册.docx